在2023年,企业与个人都需要根据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按时完成各项税款的申报和缴纳工作。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规划自己的时间,以下为2023年的报税征期日历。
一月
- 1月16日前:申报并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
- 1月15日前:缴纳上一年度第四季度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月
- 2月15日前:缴纳1月份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
- 2月28日前:缴纳上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三月
- 3月15日前:申报并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
- 3月31日前:缴纳上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四月
- 4月18日前:申报并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
- 4月30日前:缴纳第一季度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月
- 5月16日前:申报并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
- 5月31日前:缴纳4月份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六月
- 6月15日前:申报并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
- 6月30日前:缴纳第二季度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七月
- 7月18日前:申报并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
- 7月31日前:缴纳6月份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八月
- 8月15日前:申报并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
- 8月31日前:缴纳7月份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九月
- 9月15日前:申报并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
- 9月30日前:缴纳第三季度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十月
- 10月23日前:申报并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
- 10月31日前:缴纳9月份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十一月
- 11月15日前:申报并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
- 11月30日前:缴纳10月份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十二月
- 12月15日前:申报并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
- 12月31日前:缴纳第四季度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日期可能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请密切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的通知。希望各位纳税人能够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各项税款的申报和缴纳工作,避免不必要的罚款和麻烦。